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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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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9年第12号公告,依法受理了对石门核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

  河北省卢龙县石门核桃品质优良,是传统出口农产品,并在核桃贸易市场上逐渐形成了石门核桃的著名品牌,产品供不应求。但近年来不少生产核桃的厂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给石门核桃这一品牌造成了负面的影响。为保持这一优势产品的良好品牌,扩大其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经过卢龙县质监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在2009年2月依法受理了对石门核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

作者:魏迎民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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