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陕西进口棉花出现品质和重量问题比较严重。2008年,经陕西检验检疫局检验的进口棉花达61批、1.36万吨,货值2262万美元。其中,不合格59批,不合格率96.7%;品质问题的48批,占进口总批次量的78.7%;短重的38批,占进口总批次量的62.3%。
针对进口棉花存在的品质和重量问题,陕西检验检疫局对进口棉花的国外供货商实施诚信管理,实行境外供货企业登记备案制度。规定自今年3月起,进口已登记的境外供货企业的棉花,收货人应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境外供货企业的登记证书,到货时可在目的地实施检验。进口未登记的境外供货企业的棉花时,收货人应当在贸易合同中约定装运前检验条款,由检验检疫部门或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符合要求条件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入境报检时应提供境外供货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出具的货物合格声明。到货时,检验检疫机构将在第一到货口岸实施现场开包检验。陕西检验检疫局及时公布境外棉花企业登记名录和信用等级,对信誉度较差的供货企业及时提出进口风险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