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检验检疫局积极探索建立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新办法、新路子,指导帮助分支局开展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工作,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认证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浙江检验检疫局专门制定了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工作方案,按照试点工作计划的安排,落实相关工作。浙江局将认证活动的各实施主体——认证机构、认证人员、获证企业、CCC标志发放中心和标志印制机构纳入全过程监管范畴。针对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工作要求,编制了管理体系认证行政执法、强制性认证产品入境验证和免办强制性认证产品后续监管的作业指导文件和监管控制点,并组织专家对试点局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指导,帮助执法人员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认证监管业务知识,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疑点,提高认证行政执法的效率。
浙江检验检疫局将在摸索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系统全面推广。力争用一至两年左右的时间,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认证执法监管队伍,提高认证有效性,推动认证工作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