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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本月20日前纺织品可自由出口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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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受国外设限之痛的中国纺织品终于迎来喜讯。在日前由我国商务部召开的纺织品临时管理办法专题讨论会上,商务部外贸司副司长孙继文澄清,在7月20日纺织品临时管理办法实施之前,中国纺织品可以向欧盟自由出口,不受任何措施限制。

  在此之前,部分国内企业认为输欧10种纺织品的设限期将自6月11日开始施行。也就是说,从6月11日起欧盟成员国的海关就要求中国出口商提供出口许可证。对此,商务部外贸司副司长孙继文在会上予以澄清。他表示,根据中欧双方达成的共识,6月11日到7月20日属于双方管理过渡期,欧盟已于6月23日公布了其内部管理的通知———《对进口商和贸易的通知:执行与中方达成的纺织品谅解备忘录》。根据该通知,设限产品在6月11日到7月20日间装船出运到欧盟成员国的,欧盟将自动签发进口许可证;但在7月20日后装船出运到欧盟成员国的,欧盟将凭中国政府签发的有效的出口许可证签发进口许可证。孙继文副司长的话显然打消了部分出口企业的顾虑。

  在场的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还对纺织品临时管理办法给予了积极评价。他说,管理办法是我国对纺织品全球贸易的一种负责任的举措。临时办法的出台,一方面维护正常的、健康的贸易秩序;另一方面将促进我国纺织品出口增长方式的进一步转变。

作者:杨开然 来源: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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