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宁海县卫生局与环保局在大佳何镇政府的配合下,联合执法取缔了位于当地农村的一家无证食品生产加工点。
据悉,宁海县卫生监督所在2月16日接到群众举报,称大佳何镇涨坑村有一无证水面筋生产加工点,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大。随后,县卫生执法人员和环保执法人员会同大佳何镇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食品生产加工点看到,生产加工水面筋的场地极其简陋,既没有更衣室、仓库等功能间,也没有污水排放设施。经检查,发现该食品生产加工点不能提供有效卫生许可证,6名食品从业人员仅有1人取得有效健康证。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现场取证并予以取缔,目前案件正在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与场所。今后,县卫生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