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维护消费者元旦、春节家用电器消费的合法权益和认证产品的市场秩序。四川甘孜质监局于2008年12月20日——2009年1月20日对康定地区销售的家用电器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经销商所经营的家电商品均具有认证标志。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就有关强制性认证产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向经销商进行了宣传和讲解。由此,进一步增强了经销商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同时对维护正常的认证产品市场秩序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都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