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第二届山东省价格诚信单位的决定》(鲁价诚信法【2009】1号)文件,枣庄检验检疫局等335个单位被山东省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委员会评为“第二届山东省价格诚信单位”,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表彰。这是山东检验检疫系统惟一获此荣誉的单位,也是山东省市级党政机关惟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自从山东省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以来,枣庄局始终牢固树立诚信守法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的各项规定,踊跃参与创建和评选活动,严格贯彻落实价格法规和政策,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和职业道德行为,依法计收费,为外经贸企业积极服务,有效提升了社会价格信用水平,加快了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维护了计收费工作良好秩序,得到了进出口企业的一致好评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