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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特殊监管区检验检疫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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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监管区指的是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园、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6种形式。

  特殊监管区的共同特点是海关给予进入该区域的货物享受保税待遇。特殊监管区的另一个特点是货物通关便利。由于货物享受保税待遇,所以在物流通关方面免去了一些正常进出口通关情况下需办理的手续,加快了物流的周转速度,节约了运输成本和商务开支。

  特殊监管区域的进出境物流一般采用直通式的通关管理方式,这实际上是赋予了特殊监管区以口岸的元素,但通关管理机制的相互制约和通关硬件设施又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口岸管理机制。因此,几年来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在特殊监管区域开展监管模式的探索常常受制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由于检验检疫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在对特殊监管区的通关管理协调方面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资源框架,导致了检验检疫部门因缺乏物流信息资源而在具体的监管过程中无法充分评估风险,真正实现物流在有效把关前提下的快速通关。

  其次,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入境、进出区货物的监管职能涉及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和商品检验。多年来检验检疫与海关之间存在的“先报检、后报关”通关协调管理原则仅仅对《目录》内货物这一部分。因此从特殊监管区协调管理机制上讲“检验检疫应检物”这一概念没有得到充分落实,这就需要检验检疫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落实。

  第三,特殊监管区检验检疫监管业务在不断增长,由于检验检疫人力资源的匮乏,呈现出力不从心造成监管上反应不及时。加上通关诚信监督机制尚未建全,隐瞒物流信息借以逃避检验检疫的不诚信行为时有发生,而检验检疫部门无法从信息源头加以遏止。

  第四,随着特殊监管区不断发展、转型、升级,尤其“全球营销、快速交货、产品个性化、生产零库存”的产业经营模式更加催生了第三方物流仓储的介入,这些生产性企业和物流服务企业更是以强大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为运营手段。就目前情况而言,检验检疫部门和这些管理相对人在信息交流方面就显得有些不对称。

  上述内容,无论哪一点都和信息管理有关,这充分表明特殊监管区检验检疫部门对信息化监管的需求在日益增长。

  从2005年起,在一些业务发展比较快速的地方,检验检疫部门相继开始结合本地区特殊监管区的检验检疫监管的实际情况探索信息化监管模式。

  据了解,江苏的昆山出口加工区、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物流园区、广东的深圳出口加工区等检验检疫部门初步具备信息化监管的手段。另外北京天竺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目前正在开发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昆山、苏州、深圳这些监管系统目前主要应用于入境货物信息的全申报,系统对入境通关货物信息进行审核后反馈查验或放行指令,初步实现了对特殊监管区入境货物的全面监管。

  这类系统一是改变了传统的检验检疫通关监管模式,把物流信息作为监管标的,对进入本地区的货物提前进行信息布控,大大降低了逃避和疏漏检验检疫的几率,有利于落实检验检疫把关职能;二是有效弥补了CIQ2000系统的不足,通过全申报把握物流信息,“检验检疫应检物”这一概念得到了充分落实;三是通过建立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单位、物流场站间对物流信息的共享和通关作业的信息互换机制,既做到有效把关,又消除了物流瓶颈,显著提高了通关效率、极大降低了通关成本。

  目前,在全国上百个特殊监管区中,检验检疫部门真正意义上实施信息化监管措施的还是寥寥无几,总体来说,检验检疫在特殊监管区信息化管理尚处于“星星之火”阶段。

作者:俞子心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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