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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电视广告 呼唤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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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宇电视广告这种新媒体形式增长快速,昨天在沪召开的一个研讨会上,中国市场与媒体研究机构公布,截至2005年3月,全国液晶屏总数达到了4.5万块,且投资回报比高达17.9%。水清木华研究中心则预计,今年国内楼宇液晶电视和移动电视屏的布设总量将达12万块,造就10.1亿元的新兴广告市场。

  然而,由于这个行业诞生至今只有两三年时间,还来不及制定行业标准,出现了急功近利的不良现象。这损害了广告客户的权益,也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丁俊杰教授提出,为规范行业行为,避免恶性竞争,行业标准的出台迫在眉睫。

  在昨天的研讨会上,实力传播、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聚众传媒和央视广告顾问李光斗等分别提出了对行业标准的看法。

  一是根据液晶屏安装场所的不同特点,分时段播出,以便精准地锁定受众,提高广告信息的到达率。现阶段,楼宇电视广告一般是全天候滚动播出,高级写字楼、高级酒店、高级公寓、便利店、医院、娱乐场所等等,不同的场所,人流量的高峰时段不同,等待的时间长短也不同。楼宇电视广告的传播对象是在这些地方“等待”(比如等电梯、等结账)的人群,不同场所有不同的“黄金时段”,写字楼早上7:30-10:00以及下午16:30-19:00是上下班高峰期,电梯旁聚集的人流最多,像电影院、高尔夫球场等娱乐休闲场所则是下班后和周末时广告到达率最高。

  二是广告价值根据什么来计算,广告最注重的是传播效果,因此,单纯以屏收视成本来计算广告价值不仅不科学,还助长了楼宇电视媒体只追求数量,不注重质量的风气。丁俊杰认为,以点收视成本为计算标准更加合理,显示屏覆盖的场所越多,广告传播的范围也更大、更有效。

  三是并非所有的室内场所都适合播放楼宇电视广告,只有干扰度低的广告环境才比较适合。户外液晶电视媒体一直没有发展起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户外开阔的环境下,车流、人流等各种来自外界的因素干扰太多,受众的注意力很难集中,所以广告效果并不理想。楼宇电视广告如安装在喧嚣嘈杂的场所,效果也不会好。

作者:佚名 来源:解放日报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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