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广西自治区钦州市质监部门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批准对钦州坭兴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145号文)。
此次获得授权的产品“坭兴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灵山县陆屋镇现辖行政区域。坭兴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据悉,钦州坭兴陶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不仅将进一步提升其品牌的知名度,还将促进钦州市坭兴陶工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