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更好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口腔卫生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196号)精神,指导和规范口腔医务人员开展口腔疾病预防工作,国家卫生部组织制订了《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操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操作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