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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斗门质监采取四项措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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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质监局开展对辖区内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的专项检查,采取四项措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一、落实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的安全责任。要求电梯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时维保。

  二、初装电梯严格检验。严格按照电梯安装操作规范对初装电梯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每台新装电梯都能安全运行。

  三、狠抓电梯定检。督促电梯使用单位按时报检,对超期使用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依法惩处。电梯检验合格标志和警示标志须置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四、完善维保记录。电梯维保必须签定有效合同,要求维保记录完整规范,加盖维保单位公章,防止电梯维保中的个人行为。
作者:杨春涛 白冰峰 来源:珠海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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