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6月27日联合下发公告,明确规定今年将打击“天价”月饼,然而记者近日从河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社会各届普遍感觉公告中的“瘦身概念”太模糊。河南省食品办公室副主任吴祖兴说:“该公告有两大缺憾,一是概念不清楚,二是法律缺失。”
6月27日发出的公告内容为: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在月饼包装中,搭售物品的市场价格如果明显超过月饼自身价格的,专用名称就不应该标示为月饼,违反此规定,有关部门可依法处罚。此外,经营者应当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的材料对月饼进行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
“天价月饼”这个概念如何解析?如何有效监管“天价月饼”?带着这一系列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河南省发改委的有关负责人王晨阳认为,“天价月饼”主要是由市场竞争形成。出台的新公告,是希望督促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并不会把定价权从企业手中抢走。
河南省食品办公室副主任吴祖兴表示,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此公告只是指明了一个大方向,并未给出具体的量化标准,这让执法部门很为难。
据了解,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食品办公室、河南省工商局特意就此公告,在8日早上召开了研讨会,希望制定出一个具体的执行方案,但由于公告中有关规定太过模糊,并未讨论出明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