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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携手公安厅实现特设事故应急救援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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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及时救援处置,近日,山东省质监局与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两部门对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安全监管互动机制双方的合作内容作了规定,并对联动机制预期目标作出说明。

  两部门指出,各地质监“12365”报警指挥中心和公安消防指挥中心在接到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或与特种设备有关的事故后,应及时通知对方。质监和消防部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抵达事故现场,共同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7类特种设备涉及抢救生命、排除险情的救援工作。各地质监和消防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特种设备事故救援预案的衔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质监部门要主动为消防官兵进行特种设备基本知识、安全技术规范、操作技能和救援技术培训,提高消防部门特种设备事故救援能力。要定期开展联合演练,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地应急救援方案,通过演练改进应急预案,提高联合救援的水平。

  两部门要求,质监和消防部门要在各自的工作职权内加强配合和信息交流,建立安全监管互动机制。质监部门应对涉及消防安全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在没有取得消防核准的,不予许可;在实施现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受理群众举报案件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消防部门反馈信息。消防部门在安全检查时,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也应及时向质监部门反馈信息。

作者:张子欣 石静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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