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商丘检验检疫局采取“三优先”工作方式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临时检验检疫措施。
自2009年1月实施调整后的《法检目录》以来,许多新增法检产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不太了解,甚至是不知道。针对这种情况,商丘局要求业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这类企业实施优先报检、优先出证和优先解答疑问,切实把临时检验检疫措施落实好、落实到位,树立帮外贸、促发展的大局意识。截止2月上旬,商丘局共受理这类企业报检9批,实施备案登记企业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