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标委计函[2007]21号文的要求,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审核,由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的城镇建设产品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资源利用技术要求》(送审稿)审查会,于2008年11月在上海市召开。
审查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审查部领导,专家组成员和编制单位代表等22人参加了本次审查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审查部领导针对编制本标准的意义和要求、标准审查的把握重点等内容作了重要讲话,对审查标准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审查会组成了由吴文伟教授任组长,8位专家参加的专家组。专家组在听取了标准主编单位湖北省环境卫生协会对编制工作及送审稿的汇报后,对标准条款进行了逐条审查,并对涉及本标准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标准审查意见。专家组一致通过该标准的审查。
审查会认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资源利用技术要求》(送审稿)编制比较规范、内容基本合理,编制组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希望编制组按照本次审查会形成的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及时形成报批稿上报,争取尽快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