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烟台市质监局计量所2008年对全市范围内的300多家眼镜店使用的验光机、焦度计、镜片箱等计量器具各项技术指标进行了计量检定,检定合格率在90%以上。
据了解,眼镜店验光配镜,所需的“验光机、焦度计、镜片箱”,都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部门检定才能正常使用,只有三种仪器配合使用才能配制出舒适合格的眼镜。如果配镜设备不合格或配镜人员操作水平低使配制的眼镜达不到国家标准,就会对消费者的眼睛造成不良影响。
检查发现,市区部分小眼镜店或者乡镇眼镜店计量器具不合格较多,原因是很多配镜设备都是超期服役或者是大眼镜店淘汰的设备加以重新利用,且没有及时申请检定造成的。
计量人员提醒,配镜时要注意观察经营者是否具有眼镜生产许可证,同时,还要看所配眼镜用的镜片、镜架是否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证明,以及验光检验设备,包括验光仪、镜片箱、焦度计等是否贴有检定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