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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堤工程设计规范》宣贯培训班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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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2月10日,水利部在北京举办《海堤工程设计规范》(SL435-2008)(以下简称《规范》)宣贯培训班。水利部总工程师刘宁参加了培训班,并以"充分发挥《海堤工程设计规范》的作用,提高抵御风暴潮灾害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题讲授了第一课,就进一步提高对海堤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风暴潮及其灾害特点、风暴潮灾害的防治、充分发挥《规范》在海堤工程建设中的作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规范》的宣贯培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刘总的讲课实践与理论紧密结合,内容丰富、图文并茂,既照顾了全面又突出了重点。

  全球气候变化,导致风暴潮灾害日益频繁,对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构成严重威胁。我国是世界上遭受台风影响最严重的3个国家之一。抵御风暴潮灾害对于我国东部地区,特别是"二角二湾"经济和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海堤工程建设是抵御风暴潮灾害一项重要工程措施,是我国沿海地区民生水利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对海堤工程建设的指导和规范,我部于2006年启动了《海堤工程设计规范》的制定工作。在刘宁总工的亲自主持下,经有关各方共同努力,《规范》通过水利部审查,已于2008年11月10日发布。《规范》的编制工作得到了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陈雷部长批示:"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规范》充分吸取了沿海各省市区海堤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凝聚了我国众多专家的智慧和有关科研成果,对规范海堤工程的建设,提高防御台风工程设施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更好地把《规范》的内容运用到海堤工程建设的实际,让有关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和管理等相关人员详细了解确定有关技术要求的背景、基础和含义,全面掌握标准条文的技术内涵,水利部拟组织一系列宣贯培训活动。

  本次培训班是系列宣贯培训的首次,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主办,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承办,水利部国科司陈明忠副司长主持了开班仪式。水规总院副院长、总工程师刘志明以及《规范》编写组其他主要成员分别为培训班授课。水利部有关司局,流域机构、沿海各省(市)、自治区的水利厅(局)及设计单位等8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水利部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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