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牛海绵状脑病(俗称疯牛病)的传播,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最近发布了一项暂行法规,禁止在食品(包括饮食补充剂)和化妆品中使用某些牛源性材料。该法规已于今年7月14日生效。截止今年10月12日,公众仍可提交评议意见。
法规禁止在食品(包括饮食补充剂)和化妆品中使用的牛源性材料包括:特定风险组织、所有牛的小肠、不能行走的伤残牛的原料、未经检验和未通过用于人类食用审查的牛原料,以及由机器分割的牛肉产品(MSBeef)。特定风险组织是指:30个月或30个月以上的牛的脑、头骨、眼睛、三叉神经节、脊髓、脊柱(不包括尾椎骨相椎骨和腰椎骨横突,以及骶骨的两翼)、背根神经节,以及所有牛的扁桃腺及小肠的回肠末端。不包括在禁用牛原料中的有不溶于己烷的杂质含量不超过0.15%的牛脂和牛脂衍生物。
FDA还于近日推出法规提案,要求对使用牛源性材料制造、加工或含有牛源性材料的食品和化妆品必须建立和保存充分的记录,以证明和确保产品中没有使用或含有禁用的牛源性材料。但该法案生效日期尚未确定。该法案规定,记录建立后必须保存2年,应保留在制造或加工企业中或可合理获得的场所,且必须可供FDA检查和复制。进口商必须在进口时以电子形式确认食品和化妆品中没有使用或含有禁用的牛源性材料,并且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美国要求的记录。
该法规的实施将有效减少人类接触感染了疯牛病的牛源性材料。经研究显示,在被感染了疯牛病的牛身上很可能含有致病因子,新变异型克雅氏病(VCJD)这一人类疾病很可能是由于食用了被疯牛病致病因子污染的产品造成的。除美国外,世界范围内已有部分国家和地区出台多项减少疯牛病传播的措施,包括:禁止用反刍动物来源的蛋白喂养动物;禁止某些高危险的牛原料用于食品和化妆品中。
国家有关部门提醒对美国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的企业,加强产品原料来源的管理和监测,避免使用美国禁用的牛源性材料,确保产品检验合格,顺利出口。同时提前了解有关产品记录的详细规定,做好相应准备,避免因不符合美国的记录和进口通知要求而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