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大略省环境部2008年12月24日发布了G/TBT/N/CAN/255号通报,标题为:法规提案通告:根据《杀虫剂法案,1990》,执行《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杀虫剂的法案,2008》的新的通用法规。涉及杀虫剂。通报说,《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杀虫剂的法案,2008》(原来的第64号议案)于2008年6月18日已经在安大略省的立法机关通过。该法案修订了杀虫剂法案,禁止使用和销售可能用于化妆品用途的杀虫剂。该法案采用了一种降低潜在危险的谨慎的方法,特别是针对大多数易受使用杀虫剂的化妆品伤害的成员。该禁令是安大略省政府减少中毒计划的一部分。
现拟议的执行《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杀虫剂的法案,2008》的新法规,主要说明:杀虫剂的新种类:包括法规第3项至第10项所述的十一个种类的杀虫剂;禁止或限制的杀虫剂:一份杀虫剂列表,说明这些杀虫剂可能用作化妆品用途,因此提议禁止使用,并提议禁止销售含有这些杀虫剂的国产的产品;一份提议限制销售的可能用作化妆品和非化妆品用途的国产的产品列表。将要求零售商提供关于这些产品必须只用作非化妆品或免除用途(例如:健康或安全)的信息;禁令的免除:该法规提案第18项中规定的农业、林业、高尔夫球场以及促进公众健康或安全的项目可以免除。
该法规拟批准日期:未陈述。拟生效日期:一旦使该禁令生效的法规确定,预期全省范围的禁令将于2009年春季生效。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