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铁制紧固件作出反倾销终裁,最高征收税率达到85%,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181290、73181491、73181499、73181559、73181569、73181581、73181589、73181590、73182100、73182200。
在本案中,欧盟选择印度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在本案中,有123家中国企业应诉,但其中没有1家获得市场经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