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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进境动物源性食品监控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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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计划规定,上海检验检疫局顺利完成2008年上海口岸进境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工作。全年抽样种类有牛组织、猪组织、禽组织等肉类产品,鱼类、甲壳类等水产品以及肠衣和奶制品,共4大类7个品种,取样品共计718个。监控项目包括重金属以及抗生素、驱虫剂、激素类等药物共17个大类;共检出阳性样品14个,涉及药残阳性产品计14批、422.83吨、84.01万美元。上海检验检疫局按照规定对阳性产品全部进行追溯, 100%作退运或销毁等处理。

  为进一步做好进境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工作,笔者在此有几点思考。

  提高残留监控工作的电子信息化程度。目前,送样机构与检测机构之间的信息传递全部是通过邮寄纸质文件的方式进行,普遍耗时很长,使得送样机构不能及时掌握样品的流向和检测情况,影响了后续工作的开展。因此,建议开发全国统一使用的网上操作系统平台,促进送样机构与检测机构之间在样品接收、检测结果反馈等方面的信息传递,也便于国家质检总局对残留监控工作的调控。

  进一步细化取样计划。目前,计划中对同一动物不同的组织器官中残留物的限量标准一致,但同一种动物不同的组织器官对同一种药物或重金属的吸收、富集存在很大差异,如家畜的肾脏、肝脏对重金属镉的吸收和富集要远远大于肌肉组织,而且在食品安全监控计划中已对其限量要求作区别规定。因此,建议残留监控计划也应对同一动物不同的组织器官在镉和其他类似残留物的MRL值的制定上区别进行。

  进一步提高残留监控工作的预警作用,加强对日常检验检疫工作的指导。残留监控工作不是独立于检验检疫工作之外的单独一块,也属于检验检疫把关的一种手段,但相对于日常取样检测工作,又具有相对的特殊性。建议充分利用这种特殊性,增加残留监控的监测项目,尽可能扩大监测范围,找出经常出现的问题或是发现日常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检验检疫盲点,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预警作用,加强对日常检验检疫工作的指导。

作者:程波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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