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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服装成分标注应与实际含量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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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家服装公司向镇江检验检疫局报检出口一批服装,其成分标注为:涤60%,棉37%,氨纶3%。该局检验人员对该批服装进行检验并将面料送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为:涤17.7%,棉81%,氨纶1.3%,实际成分与报检成分不相符。镇江局工作人员已多次发现出口服装面料成分标注与实际含量不符的现象,涉及多家服装出口企业,镇江局检验人员及时要求企业进行了整改。

  镇江局检验检疫人员介绍,出口服装成分标注与实际含量不符主要是企业从业人员把关不严所致,出口到国际市场的服装既要符合贸易双方所签订合同要求,还必须符合输入国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既给国外消费者带来损失,还有可能引起贸易纠纷。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服装出口企业,从细节上抓好产品质量,重视从源头把好质量关,抓好原料选购、制作过程、质量检验等重点环节,确保出口服装质量。

作者:李干荣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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