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公安部“金盾工程”一期建设的决胜年,也是做好“金盾工程”标准化工作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公安部“3·29”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部属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积极参与“金盾工程”标准化工作,公安部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金盾工程”对于实现“科技强警”战略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根据各自职能和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步骤和措施,调动各种技术力量和资源,积极争取并认真做好“金盾工程”标准化相关工作。
二、对“金盾工程”标准项目实施技术归口的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通信、信息系统安全3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集中精力和技术力量,加大相关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技术审查力度,确保各项计划项目按期完成。
三、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发挥技术优势,积极配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技术培训工作,促进各项标准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得到严格贯彻执行。
四、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要主动配合有关业务局,认真做好与“金盾工程”配套的各种软硬件产品质量的标准符合性检测工作。已开展这方面工作的,要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检测项目的计量增项,确保各种检测数据的准确、有效;尚未开展的,应主动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这方面工作。
五、技术监督情报室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基础支撑作用,加快标准报批材料的格式化审查速度,提高审查质量,确保每项标准内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各地各警种对标准文本的查询检索服务,促进标准的贯彻和普及。
工作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质量技术监督处联系。
联 系 人:张金山、孟淑英、赵海平
联系电话:010-65204034,3971,3339
公安部科技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