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余姚检验检疫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某吸尘器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不重视对外协件的材料控制,采用了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卷线盘,导致成品不合格,影响了产品出口。
该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吸尘器生产企业,有一款吸尘器新产品需要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对该款产品进行了型式试验抽封样检测,检测过程中发现该款吸尘器的卷线盘带电部件7500灼热丝试验及球压试验不合格。由于卷线盘是该企业向供应商进行采购,该企业将相关技术要求提供给供应商,并由供应商对卷线盘的质量进行控制。
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产品出口时,对该款产品针对型式试验不合格项目进行检测,发现卷线盘相关材料检测仍然不合格;进一步调查发现,供应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该公司由于没有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未建立有效的外协件进货检验规范,导致了产品的不合格。检验检疫部门立即要求该企业对产品进行返工整理,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口,同时对该企业加严监管,督促企业有效建立供应商有效评价体系和进货检验规范。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生产企业:应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重视采购环节的控制,建立和健全供应商评价体系,加强进货检验。同时针对检测设备和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的中小企业,应借助检验检疫技术力量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