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在中央文明委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宜春检验检疫局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据悉,这是继2005年被授予“全国质检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后,宜春局获得的又一全国性荣誉。
近年来,宜春局始终围绕“工作出入境,服务无止境”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检验检疫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性和贡献率。面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宜春局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服务举措,率先实施“现场监装,产地封柜,口岸免验”的直通放行模式,为赣西烟花爆竹打通海口通道,相继与丰城、上栗等县市政府开展县局合作、延伸检验检疫服务,受到了地方政府和进出口企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