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经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质检总局有关直属挂靠单位:

  为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绩效,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拟于2009年1月-3月组织开展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经费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自查,第二阶段是检查抽查。现将自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查经费。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是2007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支持的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检查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项目经费的安排和具体使用情况。根据项目经费的预算安排,重点检查项目经费的分解下达及拨付情况;经费的使用范围及具体列支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的管理和核算是否符合规定,国拨经费是否做到了单独核算管理;项目及经费的变动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经费有无单位或个人截留或挪用等违规问题,经费检查和审计整改是否得到落实。

  (二)查质量。各单位要认真检查所承担项目在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和审查、报批等阶段是否严格按《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做到技术内容先进合理、制修订过程公开透明、文本编写简明规范,确保国家标准制修订的质量。

  (三)查进度。各单位要认真查证所承担项目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项目计划的实际进度,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逐一如实确认。对计划实施进展迟滞的项目,要制订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按计划如期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

  二、自查的范围

  (一)质检总局下达的2007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项目及经费金额明细详见《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的通知》(国质检财[2007]971号)、《关于下达2007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的通知》(国质检财[2007]984号)、《关于下达2007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的通知》(国质检财[2007] 985号)、《关于下达200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的通知》(国质检财[2007]986号)、《关于下达2007年第五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的通知》(国质检财[2007]987号)等文件。

  (二)2006年、2007年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三、自查的时间

  从2009年1月31日开始,到2月20日结束。

  四、自查工作总结及有关要求

  (一)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自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2),并于2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结果汇总表函报我委,同时将电子格式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plan@sa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 “×××单位国家标准制修订自查总结”。

  (二)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根据自查结论,提出整改措施,及时纠正。

  (三)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对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检查抽查,请各单位提前准备好自查结论报告、自查结果汇总表、账册、凭证及相关材料。有关检查抽查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2007年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自查表
     2.2007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进度自查表(文件附件格式见下面链接)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国标委综合2号(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经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doc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4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