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质量兴市活动,力争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市、县(区)比例达70%以上。
二是贯彻实施“福建省质量奖评价管理办法”,尽快启动首届福建省质量奖的评审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质量分析与评价制度,省、市、县三级质监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状况分析会,每年向政府提交一份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四是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探索建立抽查统计模型,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评价和质量趋势预测,实施不合格产品追溯和召回工作制度。
五是加快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实施福建省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全面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