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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绿茶》标准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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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推荐性地方标准《日照绿茶》,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5年7月1日公告发布 ,并于同年7月10日实施,结束了日照绿茶有名牌、无标准的历史。

《日照绿茶》标准代号为:DB37/T541-2005。这是山东省批准发布的第一项茶叶产品地方 标准。该标准是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由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照市农业局、山东省茶叶质量监督检验站起草,并经专家会议讨论通过后,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 。

《日照绿茶》标准适用于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在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选用优质茶树的鲜叶,按绿茶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具有“滋味浓、香气高、耐冲泡”品质特征的茶叶 。 该标准规定,日照绿茶按外形形状分为扁形绿茶和卷曲绿茶,按鲜叶采摘季节分为春茶、夏茶、秋茶,按感官品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夏茶不设特级)。日照绿茶的保质期,在干燥、清洁、无毒、不影响茶叶品质的容器内包装、贮存不低于12 个月。标准中,除了独特的香气、滋味等感官指标外,还以硒、游离氨基酸总量等特色理化指标 对日照绿茶进行了从质到量的规定。如规定硒含量大于等于25mg/kg,高于南方一般绿茶硒含量近十倍。这些特色指标,都是真正的日照绿茶不同于其他茶叶的显著特点。 该标准还对茶树种植、茶园管理、施肥、病虫害防治和鲜叶、采摘、装运、加工工艺、感 官指标、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以及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等内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日照绿茶》地方标准的实施,是对原产地域产品采取的一项保护措施,将对我市茶叶生产企业的加工制作活动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并将起到打击、遏制假冒日照绿茶行为,保护日照绿茶品牌的作用。

作者:袁芳涛 王继善 来源:山东省日照局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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