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08年天津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推动和各区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取得明显成效。
2007年9月12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该《纲要》明确规定了实现生态城市的各项工作目标。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注:规模以上企业是指年销售收入大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工业企业。)通过国际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率也被纳入了指标考核,要求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率要达到10%以上、到2015年要达到20%以上。
截止2008年12月底,有330家规模以上企业通过环境体系认证,认证率达6.55%,同比增长了38.77%。认证率超过6%的区县为:开发区13.48%、保税区13.43%、汉沽区7.37%、东丽区7.23%、河北区7.23%、津南区6.93%、西青区6.71%、红桥区6.12%(详见附件)。其中,开发区和保税区的认证率接近14%,滨海新区为9.15%。此外,传统农业区县的认证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与2007年末相比,规模企业认证率增幅超过100%的区县为:宁河增长200%、蓟县增长150%、宝坻增长100%。
2009年,天津市质监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促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科学发展,力争我市规模企业认证率再增长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