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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批准发布《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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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场所双语标志是否规范是对城市国际化程度的检验,公共场所双语标志的译法是否得体是城市整体素质的直接展现。山东省的很多公共场所双语标志翻译都存在着问题,译法与中文原意相去甚远,译法的质量亟需进一步的完善、改进。同时,第十一届全运会将于2009年在山东举行。全省17个地市均安排竞赛项目,作为主会场的济南市将承办24个项目的比赛。届时会有来自全国的运动员、观众、港澳同胞及海外友人参加和观看比赛。因此规范我省公共场所的双语标识,特别是标识的英文翻译遵循国际惯例、符合国际通用英语语言习惯,就成了当务之急。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的制定是基于山东国际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其编写工作得到山东省外事办翻译中心、山东省地名办等单位的大力支持。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部分:通则、道路交通、旅游景区、商业服务业、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标准尽可能涵盖了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标识的英文译法。

  该标准的实施将改变目前我省公共场所标识英文译法水平不一的混乱局面,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使公共场所的双语标志真正做到与国际接轨,对山东省成功举办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以及提升山东的国际形象有着重要而深远的社会意义。
作者:刘艾迎 来源:山东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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