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伊拉克巴士拉原油进行检测时发现,该批原油的密度比装货港品质证书中的密度小了0.7%,造成原油短缺1389.955吨,货值约48.69万美元。这是去年以来宁波口岸进口原油短缺量最大的一起短斤缺两案例。短斤缺两现象突出,正在成为我市进口原油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每16批次中有1批次短缺
根据宁波检验检疫局的统计,去年宁波口岸共检验进口原油488批,总重3782.9万吨,是我国原油进口量最大的中转口岸。但原油短斤缺两也不少。去年,进口原油短缺30批次(超过正常国际贸易损耗0.5%范围),每16批次中即有1批原油短缺,共短缺12615吨,涉及索赔金额约245.5万美元。
检验检疫部门分析显示,短缺情况最突出的原油主要来自非洲和中东,特别是安哥拉、刚果、利比亚、加蓬几国。另外,泰国的班曲马斯原油、印尼的贝莱纳克原油、巴西的阿尔巴拉克原油、阿曼的阿曼原油等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短缺现象。值得提醒的是,还有不少批次的进口原油短缺率基本控制在0.4%左右,低于0.5%的国际贸易正常损耗限值,使得我市进口商无法进行有效的短缺索赔,吃了“哑巴亏”。
此外,“以水充油”也是另一种原油短斤缺两的形式。一些进口原油中存在大量异常明水,不但直接造成实际到货原油短少,同时还增加了进口商的运输成本和污水处理成本。去年,原油中明水超过100立方米的进口油轮就有37艘次。
加强监管控制风险势在必行
宁波口岸进口原油1批次动辄20多万吨,短缺率提高0.1个百分点,就会给进口企业带来不小的损失。因此,加强对进口原油的监管刻不容缓。
有关人士提醒,虽然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原油实施了严密监管,实行批批检验,并对进口油轮的卸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但是许多短缺现象早在出口装货时就已产生,而中方对装货港情况缺乏了解,建议组成技术专家组进行考察,与装货港检验机构及港口有关方面进行交流,开展装船前检验。
中方进口企业也应尽早采取相应措施。检验检疫部门建议,我方进口企业可在订立外贸合同时将交接计量标准订入合同或把到港数据定为最终结算依据,这样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因装货港数据不真实而造成巨额损失的风险。一些业内人士更是提议,相关行业协会或管理部门规范进口原油贸易合同,明确规格、计价项目、货物交接、检验要求、提供单证和特殊情况处理等检验条款,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平、公正的贸易秩序。
另外,外方为牟取暴利采取“私自改造计量工具”、“伪造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欺诈的案例近年来也时有发生。对此,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船方提供的计量尺、温度计、油膏、水膏的检查和审核,同时加强对到港船舱、空舱和岸罐等各环节的控制和检验,避免外方做“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