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企业应用足区域性原产地规则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欧美消费市场急剧萎缩,有不少企业把目光纷纷转向东盟、中东、南美等新兴市场。据统计,2008年1~12月,海南省仅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签发量就达269份,签证金额1067.61万美元,同比增长52.8%,相关企业由此直接或间接获得进口国高达400多万元人民币的关税减免。然而与实际贸易额对比来看,证书的利用率还是很低,区域性贸易优惠政策仍存巨大的利用空间,原因主要是企业对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认识不足。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旨在逐步降低进口关税,促进自贸区内货物流动。出口货物凭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在进口国就可享受关税减免,利用得好,将与我国“出口退税”政策产生“叠加效应”,对出口产生极大的推动力,被视为是一项“长期利好”。同时,因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是对等互惠的,非关税措施少,市场准入门槛低,贸易摩擦少,有利于出口。而我国目前所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缔约方绝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这在欧美市场萎缩情况下,对出口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十分有利。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规定的原产地规则为例,新加坡在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应及时抓住机遇,用好用足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作者:许弘达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