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起,福建省福州市质监局建立了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工作机制,为落实乡镇(街道)一级政府的安全责任制提供了人员保证,为福州市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起到积极的作用。特别是2008年 4月以来,省质监局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补助协管员工资津贴,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得到有效的巩固和加强。两年来,在各区、各镇街协管员的共同努力下,福州市城区各乡镇(街道)小企业、小作坊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先后查封、取缔土制废旧锅炉6台、土制起重机械30台,发现并及时纠正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验或未办使用证等违规使用行为95起。
下一步,福州市质监局将通过辖区安全监察员重点指导协管员履行好工作职责。第一,要求协管员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要100%巡查到位,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要存档备查。第二,要求协管员对发现的特安问题要100%报告到位,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并将巡查记录表传真报告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则要迅速协调处理。第三,要求协管员做好服务企业的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落实特安问题的整改措施,为企业整改隐患、申报检验、办理使用证、培训考试作业人员等工作牵线搭桥,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