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义乌检验检疫局制定出台了《义乌市场外贸仓库区域化管理实施意见》,标志着外贸仓库区域化管理的正式推行。旨在对进入区域内的组货单位100%实施备案管理,进入区域后6个月内达到三类以上规范化管理要求;各组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覆盖面达100%;组货出口的商品通报占辖区内当年通报量不超过10%。
此次纳入区域化管理的范围是义乌市国际物流中心内所有从事进出口贸易的组货单位。由义乌局牵头,场站经营公司、国际货代仓储协会成立了外贸仓库区域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区域内组货单位备案、规范化管理辅导、日常组货验收的监督与帮扶以及组织报检员培训等工作。
根据《实施意见》,实施外贸仓库区域化管理,区域内的仓库出口组货仓储实行全备案,未经备案的仓库不得从事出口组货仓储业务;建立货运准入或退出制度,场站经营公司严格租赁准入机制,根据检验检疫部门提供的备案登记情况、出口商品质量情况、分类管理情况等实施租赁;同时,建立违规仓储退出机制;建立诚信便利、失信从严的检验监管模式,严格执行“监管在先,稽查在后”制度。
通过外贸仓库区域化管理工作,实现了溯源管理。根据区域化要求,区域内各仓库必须建立相关台账和相关制度,做到商品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严格按要求对组货单位的质量验收、商品储存、装运出口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把好商品出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