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皮革大国,皮革、毛皮及其制品的产量和出口贸易额居世界前列,为我国轻工行业的出口创汇和解决就业做出了很大贡献。在不断发展的同时,皮革行业特别是制革由于其本身加工特点,引起了较大程度的环境污染。
对此,国家环保总局曾先后颁布了GB3549-1983《制革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8978-19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皮革工业)》,并随后进行修订,由GB8978-1996代替GB3549-1983和GB8978-1988。以上标准的颁布实施对提高制革企业的环保意识、控制我国制革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