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合格评定的合作协定》(简称《合作协定》)正式生效,标志着中国与新西兰相互开放电子产品市场,获得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3C认证)的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将以免检方式进入新西兰,享受新西兰生产产品同等待遇。
该《合作协定》是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在产品认证领域达成的第一个相互承认协定,其中约定相互开放的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包括电线电缆、电路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设备、音视频产品、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等8类。依据该《合作协定》,在我国获得3C认证的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凭3C认证证书和3C认证标志即可合法进入新西兰市场,新西兰不再附加实施行政准入措施。对于新西兰出口到中国的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由经我方确认的新西兰合格评定机构按照我国的强制性认证要求进行认证后,即可进入我国市场。
该《合作协定》的签署和生效,标志着发达国家首次认可中国的认证程序和结果,表明中国强制性认证制度的标准、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已基本与国际接轨。检验检疫部门同时提醒相关企业:要密切关注和研究此项《合作协定》,充分利用其中相关规则扩大对新西兰的出口。同时认真分析相关条款,预测和应对该《合作协定》生效后可能对我国电子市场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