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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式确认与东盟八国沥青贸易实行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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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1月8日讯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的消息,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沥青的关税维持8%,而根据“中国-东盟贸易协定”,中国与东盟八国的沥青贸易实行零关税。

  新的关税实施方案显示,文莱、印尼、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八个国家与中国的沥青贸易实行零关税的协定税率,而之前的关税是5%。中国目前仍然是沥青净进口国,八个国家里面只有新加坡和泰国长期维持对中国的沥青贸易,而且也是相对重要的来源地,因此关税下调后,业内普遍认为新加坡和泰国沥青的竞争力会有所提高。

  有业内人士表示,按照以往调整关税的操作方法,再证件齐全的情况下,只要实在调整日期之后报关都可以享受关税优惠,而由于东南亚沥青之前已经实行优惠关税,业内预期不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明文件,所以1月1日后报关的东南亚沥青应该就可以享受优惠关税,但一些从事东南亚沥青贸易商的进口商都表示目前没有接到各个海关的操作细则,有玩家透露:目前海关的电脑系统里还是按照之前的税率操作,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调整过来,因此调整前可能还是按照5%的来征收,等细则出台以及内部系统调整完成后,再返还给进口商。

  与此同时,按照《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与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的石油沥青的进口关税维持30%的下调幅度,为5.6%,由于只有韩国向中国出口沥青,因此只有韩国能够享受到这个政策,但自从2007年6月开始,韩国商务部停止向所有韩国出口到中国的沥青发放原产地证书,因此韩国出口到中国的沥青已经不能享受优惠关税,目前尚未有明确消息显示韩国沥青能够重新享受关税优惠。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沥青网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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