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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采取四条措施保障供港年货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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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对年货食品实施特别监察计划,在入境、批发和零售环节对蒸糕类、汤丸类、瓜子果仁类、斋菜类、海味类及腊味类等抽取670个样品进行理化、微生物和标识检查,检测项目涉及防腐剂、色素、兽药、重金属、微生物等。福建省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积极采取四条有力措施,保障输港年货食品安全。

  一是加强对供港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尤其对加工企业的卫生条件和加工过程中使用添加剂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二是加强供港年货食品检验检疫,按照港方要求,对相关食品的有关项目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准出口。

  三是及时将港方要求告知辖区相关食品出口企业,要求企业按照港方要求做好组织生产。

  四是加强技术保障,做好相关项目的检测准备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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