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家电下乡”政策的有关规定,凡购买“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补贴类产品的农民,可获得相当于产品价格13%的现金补贴。这一最能体现“家电下乡”的惠民特点和有吸引力的补贴政策,将从今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
不过,正所谓好事多磨。农民要想把这份补贴拿到手,还得磨一磨自己的耐性和记性。根据政策规定,购买人到当地财政机构申报补贴时,必须要提供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等材料。审核以后,15天内将储蓄资金划拨到储蓄存折。这也是一“磨”,因为虽说是现金补贴,但见不到人民币,还得到指定的银行或储蓄所查查是否到账,当然,在此之前,得先开一个账户。
在钱的问题上小心一点总是要的,而只要能够真正拿到钱,一向吃苦耐劳且手头紧张的农民朋友大概也不会怕这些麻烦。可问题是,能不麻烦干嘛一定要麻烦呢?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一个问题在,倒让一些非中标企业发现了打擦边球的机会。有媒体发现,在陕西省的一些地方,现在出现了一种所谓“山寨版”家电下乡的情况。不少未中标企业或一些家电销售网点出售未中标产品,也模仿家电下乡政策,要求消费者提供储蓄账号,企业自己向消费者提供补贴。而另一种更简单、更直接而且可能更具煽动性的方式,则是索性打出“直降13%”的招牌。虽然对方尚不敢使用“家电下乡”这4个字,但在招牌上写上“城乡统筹,拉动内需”之类“贴近政策”的字眼,却很容易把人忽悠倒。事实上,“山寨版”家电下乡因为可以省去一些手续可能更受农民朋友欢迎。
“山寨版”家电下乡打擦边球,只要它们不违反政策规定和市场竞争规则,尤其是它们真的做到了让利于消费者,我们还的确无法干预这种做法,毕竟,即使是正版活动,最终目的也不外乎让农民得实惠,拉动农村市场消费需求。如果“山寨版”家电下乡被当作一只牛虻的话,就正版方而言,不管是中标企业还是推广这项工作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倒该考虑一下自身是否存在一些不足及需要改进的地方了。
长期生存于农村环境中的农民无法像城里人那样十分看中且习惯于使用写在纸上的东西,要他们备齐一应的证件单据等材料办完一系列手续,这已经让他们觉得十分不习惯和不方便了,家电下乡的“亲民”形象必然会因此而打折扣。若考虑到现在一些县级推广部门还存在体制不顺、经费不足、人员少和设施落后等问题,甚至个别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借网点备案变相收费,个别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刁难企业的问题,那么这在拖慢家电下乡脚步的同时,必然也会损及家电下乡的“惠民”形象。
既然手续烦琐及购买、补偿不同步的时间差让“山寨版”家电下乡获得了空间,那么借家电下乡在其他环节寻找空间的“山寨”们想必也会存在。这提醒我们,在中国广袤的农村大地上,任何政策想要一步到位都无异于天方夜谭。“惠民”的效果需要时间,也需要决策层及相关职能部门更多的智慧、耐心和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