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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质监查处非法添加明矾的粉条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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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昌乐县质监局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6家非法添加明矾的粉条生产企业,明矾最高含量(以铝计)竟达374mg/kg。

  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中,该局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对辖区内6家粉条生产企业生产的粉条产品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查,并委托潍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产品中硫酸铝钾(以铝计)含量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这6家粉条生产企业生产的粉条产品所含的硫酸铝钾(以铝计)严重超标,最高含量是374mg/kg,最低的也达到258mg/kg。目前,该局已对这6家粉条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粉条一直是老百姓餐桌上比较喜欢的食品 ,传统的粉条生产方法中一般添加明矾这种食品添加剂。明矾,学名硫酸铝钾,它的作用是使粉丝不粘连,不断条,不浑汤,明矾因为含有大量的铝离子,而铝离子无法被人体正常排出,于是在体内聚积到一定程度,就会成为人们健康的杀手。因此,经常食用含有明矾的食物,会导致人的思维和智力下降,中青年早衰,老年痴呆等症,孕妇食用过量,会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因而早在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就正式将食品中的铝离子定为污染源之一,并要求严加控制。

  我国发布的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用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明矾可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适用范围仅局限于油炸食品、水产品、豆制品、威化饼干、虾片、膨化食品,且仅能限量使用,干样品中铝的含量要求≤100mg/kg。而粉条是适用范围之外的,不允许使用明矾。

  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食品的生产都添加了明矾,如我们经常吃的粉丝、粉条、油条几乎都含有明矾。一些生产厂家公然认为这是传统工艺,添加明矾理直气壮,却不知他们的行为是以老百姓的身体代价来换取利润。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多学习一些食品知识,购买食品时多加注意,谨慎购买。
作者:罗 秋 来源:潍坊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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