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节日期间三个安全,即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浙江省海盐县质监局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经营户200多家,重点开展了五项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海盐两大批发商经销的产品,包括产品标志内容是否准确、明显和完备,有无厂名厂址、质量合格标志;是否正确标注产品级别、警士语、燃放说明和产品含药量;检查弹径、引火线长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外观是否完整,是否会出现炸筒等多个方面,以确保消费者能正确使用,安全燃放。
二是开展全县浴室和农村种养场锅炉大检查。检查覆盖全县所有浴室和种养场锅炉,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小浴室、偏远种养场的锅炉。主要查看浴室锅炉使用登记手续、锅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锅炉和安全附件定期检验情况、锅炉安全运行状况以及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三是开展游乐设施专项检查。重点是检查在用设备是否进行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显著位置;规章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在用设备安全附件是否灵敏、正常、齐全;设备的日检、周检、月检及维护保养制度是否落实等内容。
四是开展住宅电梯专项检查。检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维保单位是否取得许可资质、是否是按规定每15日进行一次维保、维保电话是否是二十四小时畅通、物业公司是否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进行管理、是否对电梯进行每年的年度检验等进行检查。同时对维保人员的资质证件、维保单位与电梯使用单位的维保合同,电梯维保记录内容是否完备,签字手续是否齐全进行核实、督查。
五是开展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再加工纤维和絮用纤维制品(棉衣、棉裤、棉胎等)生产企业、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超市商场。重点查处再加工纤维中流入禁用原料、加工中脱色漂白、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使用禁用原料或限用原料、以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冒充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