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建省质监局2008年12月批准发布的《猪禽用饲料安全质量要求》强制性标准将于2009年1月10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在福建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猪禽用饲料产品(包括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其中,销往省外的猪禽用饲料产品,可根据销售地的有关规定,在本省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