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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电视直销商品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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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7月30日,浙江湖州的潘女士在电视直销广告中看到,上海同方友友电视购物有限公司直销1200万像素的lesca牌数码相机,便向这家公司购买了一台。收货后,她才发现相机只有500万像素。当潘女士与商家交涉时,商家竟不予处理。

  过去的一年里,像潘女士这样因被电视直销欺骗而引发的消费投诉已达4027件,平均一天就有10多件类似的投诉。

  消费投诉与日俱增

  近年来,电视直销凭借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已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熟悉。但随着消费量的逐渐增高,有关电视直销的投诉也与日俱增。由于电视直销大多是异地购物,直销企业在发布直销商品广告时,往往放大产品功能,而自身的地址、电话、售后服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却要么一闪而过,要么字体很小,消费者几乎看不清,有的广告甚至连企业名称都只字不提,给消费者维权设置了障碍,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据统计,在去年本市消保委受理的11478件服务类投诉中,有关电视直销的投诉达4027件,占了40%左右。

  商品质量问题多多

  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是电视直销的主要问题。商家在电视直销广告中通过突出产品的名称、特点、效用等信息,夸大产品的功能,以此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家住长宁区的潘先生去年7月在电视直销广告中看到,上海邦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手机可待机半个月,便向该公司购买了一部手机。可是拿到手机才发现问题多多:没发票,待机时间短……于是只得要求退机。

  产品质量无法保证、销售管理问题多、售后服务难以保障、承诺不兑现等问题,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有的电视直销企业受到投诉,却往往拖延或拒绝解决消费纠纷。北京的赵先生去年8月通过电视直销向本市的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款YAMIII手机,接到商家送去的手机,却发现蓝牙和手机无法连接,当天与对方联系,对方称售后服务会回复的,但一直没有接到回复。

  问题产品谁该负责

  电视直销的产品频频发生质量问题,谁该为电视直销产品的质量负责呢?据了解,有关部门为这一问题也发生过争论,至今没有结果。有消费维权专家提出这样的建议,电视直销的产品质量出了问题,卖家又不负责,电视广告的发布企业应承担责任。这一建议依据了“先行赔付”的原则。前几年,市场上也曾出现因商品质量问题,商家与厂家相互推诿,消费者维权苦不堪言的情况。为了切实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确保产品的质量,本着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本市一些企业采取了规范自律行为,在各大商厦里推行了“先行赔付制”,消费者如果购买了假货、劣质商品或是“问题商品”,可直接找商家维权,不用再在商家和厂家之间来回奔波。电视直销载体犹如一座商厦,消费者是看了电视直销宣传后才去购买商品的,遇到质量问题后,理应找电视广告发布者维权。但也有人认为,电视直销是广告载体,只能算是一条“商业街”,而不是“大型商厦”,消费者在“大型商厦”里买了“问题商品”,不能到“商业街”上来讨说法。让电视广告发布者为“问题电视直销产品”承担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电视直销亟待规范

  尽管争论尚无结果,但面对日益红火的电视直销市场,市消保委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进一步规范电视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已成当务之急。有关部门应该规定在电视直销广告中,商家必须主动、醒目地公开企业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要提供真实的产品信息,要建立合理、有效的售后服务体系,要确保所销售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广告发布商也要严把信息真实关,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田玲翠 来源:东方网-文汇报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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