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召开《中国标准视听资料号 第1部分:视听作品标识符(ISAN)》等五项国家标准审定会。来自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国家标准审查部、中国版权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新华通讯社通信技术局、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创源编码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对上述标准的审查。
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对上述标准的制订过程以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等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专家认为:
标准的制定符合国家标准制定程序,送审材料完备,标准内容完整,层次清楚,规定严谨适度,释义准确,文字表达清晰。
与会专家一致通过对上述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并建议尽快报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版权协会新技术与版权保护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提出制订上述标准,适应了数字技术的发展要求,将有利于规范各类电影、录像、歌曲、音乐等视、音频以及文本等资料的编码,使无形创作“物化”成为虚拟社会的“有形”产品,为虚拟对象的利用、管理、存储等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手段,广泛应用于信息身份辨别、信息管理、信息检索、信息交换等领域,并将为建设全国文化市场监控平台、数字版权监管认证平台以及数字图书馆等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与会专家认为,上述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标准实施采取第三方管理维护模式,有利于提高标准的适用性,满足不同行业和各个业务领域的需要。采用免费分配代码的方式,可以有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