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及省领导要求,四川质监局于近期对灾区群众过冬用取暖器、电热毯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抽查地区主要覆盖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等受灾严重地区。
本次共抽查生产和流通环节取暖器和电热毯产品41批次,合格20批次,抽查批次合格率为48.78%;其中四川省企业产品抽查6批次,合格5批次,批次合格率83.3%。四川省外企业生产的取暖器产品抽查19批次,合格6批次,批次合格率31.6%。电热毯产品抽查16批次,合格9批次,批次合格率56.3%。
主要不合格项是: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非正常工作和机械强度。(见附表)
此情况四川质监局已告知生产企业所在地质监局,并按照国务院三定规定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要求,函告工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