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美国对华贸易救济调查延续了以往案件频发的势头。美国对中国的不锈钢压力管、管线管、柠檬酸、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厨房器具置物架和挂物架等产品发起5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略少于2007年的7起;涉案金额5.1亿美元。同时,美国对中国的床用内置弹簧组等产品发起5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2.8亿美元。另外,美国还对中国的定尺碳素钢板发起1起反规避调查。
2008年,美国还就此前对华发起的7起双反案和6起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其中,标准钢管案等7起双反案件的平均反补贴税率从5.62%~226.85%不等,平均反倾销税率从9.48%~249.12%不等。除非公路用轮胎案外,其他案件两税叠加的税率偏高。在6起反倾销案终裁中,除钢钉案和聚酯薄膜案中个别企业税率较为理想外,其他案件均以高于50%的税率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