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提高大气污染治理工程质量,我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2月1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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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