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4日,上海市崇明县质监局会同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对崇明的大米生产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大米进行了专项计量监督检查。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定量包装大米使用的计量器具的检定情况;二是核对检定证书是否有效;三是对已包装成袋的待销大米的净含量进行了抽查。 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共监督抽查了5家米厂的12批次定量包装大米。检查结果表明,崇明县大米加工厂定量包装用的计量器具均在法定检定周期内合格使用,定量包装大米标注量与实际量相符,未发现短斤缺两,克扣消费者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