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烟度卡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09年1月3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烟度卡标准》(征求意见稿)
3、《烟度卡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